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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决当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要继续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并根据房地产市场的新情况对部分政策措施作适当调整。现就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二、进一步发挥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的调节作用
三、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
四、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五、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六、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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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一、商品房空置超3年不能抵押
指标二、个人房贷首付6月起提至30%
指标三、90平方米以下住房须占七成
指标四、各地年内应建廉租住房制
指标五、住房建设规划9月底前公布
指标六、购房不足5年转让须交营业税
指标七、部分闲置土地征高额闲置费
指标八、七成居住用地用于中小套型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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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1 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
2 明确新建住房结构比例。
二 进一步发挥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的调节作用
3 调整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
4 严格房地产开发信贷条件。
5 有区别地适度调整住房消费信贷政策。
6 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
7 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
三 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
8 严格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
四 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9 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全过程监管。
10 切实整治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
五 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11 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要稳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
12 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
13 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
六 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
14 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
15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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